长春空气污染防治工作成为内陆城市样板
为了让全省人民喝上干净的水、呼吸上清新的空气,努力让城乡环境更加美好,吉林省一直在不懈努力,而且取得了成效:全省九市(州)政府所在地的空气质量目前全部达到国家二级标准;作为省会的长春市,2002年以来,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已连续9年保持在340天以上,整体空气环境质量一直列东北省会城市首位。
在空气污染防治工作方面,长春市不仅是吉林省所有城市中的典范,而且是全国所有内陆城市的样板。2010年,全年空气质量优良率93.4%,是近年来优的天数最多、优良率最高、轻微污染以上天数最少的一年,这一成绩甚至超过杭州、青岛等沿海城市。
长春市空气污染防治措施已经较为完备,加上空气质量较稳定,在市环保局污染防治工作加强监管的基础上,城区空气质量持续保持良好态势。市环保部门采取了淘汰小锅炉,推行集中供热的措施:
一是对全市锅炉限期治理。对大气中主要污染物源进行解析,燃煤烟尘污染是长春市冬季空气污染的主要根源。通过下发通告对不合格锅炉进行限期治理。对全市锅炉、除尘设备的环境管理提出明确要求,对不合格的锅炉设备进行限期治理改造或淘汰并网。二是大力发展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和区域联片供热。”明确提出,城区禁止新建10吨以下分散锅炉房,原有的10吨以下锅炉分期分批淘汰。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区域内必须实行集中供热。截至目前,全市新增集中供热面积近2000万平方米,淘汰分散供暖锅炉近1650台。三是解决工业污染问题.对能源消耗高、污染物排放量大的传统产业进行调整改造。对一些污染源实施异地搬迁改造,或取消污染作业。
此外,市环保局还加大了扬尘污染防治力度,强化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,同时积极治理露天烧烤、餐饮等服务业烟尘等低空污染,对长春保持如此高的空气质量作出了贡献。
今年4月5日,新华社在《国内动态清样》上,刊发了《连续9年享受340个“蓝天”——长春市创新内陆城市污染治理城市绿化模式调查》的专题文章。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、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对此作出专门重要批示。要求国家环保部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“注意总结内陆城市加强污染治理和绿化工作、创造良好环境的做法和经验,以资借鉴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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