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全市环保系统开展“联保共建”活动
研讨会上的讲话
闫 文
2011年8月19日
同志们,朋友们:
根据“联保共建”发展实际需要,经市环保局党委研究,召开了这次研讨会。利用1天时间,14个县(市)局、分局,机关各处(室)、局属各单位和企业代表,结合实际分别作了很好的发言,中心突出,特色鲜明。各地、各单位积极探索“环境保护新道路”,创新开展“联保共建”活动,用科学的思考、鲜活的例证、典型的经验,讲理论、讲思路、讲实践、讲成果。听后,很受启发、很受鼓舞。下面,结合大家的发言和“联保共建”工作实际,讲3点意见:
一、全市开展“联保共建”活动取得的阶段性成果
3年多来,我们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过程中,对探索环境保护新道路、开创“环保惠民”新业绩,进行了理性思考、认真研究、探索实践。全市环保系统按照十七大提出的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”,“生态文明、绿色低碳、环保优先”的新要求;国家环保部探索“代价小、效益好、排放低、可持续的环保新道路”,“环境保护要进入国家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的主干线、主战场和大舞台”的新理念;结合全市环保工作实际,围绕建设“绿色宜居”城市的战略规划定位,着眼“加快发展、改善民生、建好城市、促进和谐”的工作大局,创新提出并开展了“联保共建”活动。
今年年初,市政府召开了全市深入开展“联保共建”活动再创“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”动员大会,印发了《关于开展“联合保护城乡环境,共建绿色宜居城市”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》(长府办发〔2011〕6号),把“联保共建”列为2011年全市环保工作的两件大事之一,摆上了政府重要日程,这些举措,标志着“联保共建”活动层次实现大跃升,工作跨入新阶段。市政府成立了“联保共建”活动领导小组,崔杰市长任组长,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,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。各县(市)区、开发区和有关部门,成立了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。在各级党委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,由市政府办公厅和环保部门牵头组织实施,县(市)区、开发区动员组织各部门、各单位积极参与,深入开展10大行动35项联保共建活动。各相关单位精心谋划、严密组织,主动衔接、协调联动,科学指导、推动落实。截至目前,市环保局与经开区签订了《“联保共建”生态工业园区协议》、与净月区签订了《“联保共建”生态城协议》,并与22个部门,联合下发了18个“联保共建”文件。14个县(市)区、开发区分别召开了动员大会、制定了实施方案,成立了“联保共建”办公室,累计与4230家企业单位签订了“联保共建”《协议书》或《责任书》。可以说,通过3年多的探索实践,在各县(市)区、开发区的大力支持下,在各兄弟部门的协同运作下,在社会各界的积极配合下,特别是在在座各位的精心努力下,“联保共建”理念已初步确立,“联保共建”任务已经明确,“联保共建”体系已逐步形成,“联保共建”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。通过开展“联保共建”活动,各级党委、政府对环境保护基本国策的认识更高了,企业履行环境保护的责任更自觉了,相关部门之间的配合更紧密了,群众保护环境的意识更强了,全社会参与保护环境行动的面更大了,环保自身综合协调、指导服务的作用更突出了,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成效更加明显了。
我们开展“联保共建”活动,得到了市委、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充分肯定。省委常委、市委高广滨书记批示:“开展‘联合保护城乡环境,共建绿色宜居城市’活动很有意义,这不仅是科学发展的需要,更是广大群众从根本上提高生活质量的现实需求。要从解决上上下下都关注的环境质量的重点难点问题入手,扎扎实实地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,真正让长春的天空更蓝、空气更清新,让城乡百姓生活得更加美好!”市委副书记、崔杰市长批示:“很好,有创意。望在实施中完善”。
通过3年多的实践,我们也感到:“联保共建”新思路,体现了探索中国环保新道路的内涵,贯穿了“围绕中心,服务大局”的各项任务,强化了各级政府的主体责任,突出了环保部门的职责职能,统筹了相关部门的职能要素,调动了社会各界的积极性,动员了全体公众的广泛参与,是思想解放的产物,是“环保惠民”的举措,是与时俱进的尝试,是环境管理的创新,是不断学习、研究、探索的结果,更是全系统环保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、奋力创先、拼搏争优的具体实践。
二、进一步坚定开展“联保共建”活动的信念
以这次研讨会为标志,“联保共建”新道路,无论从理论层面还是实践层面,都取得了阶段性成果、开创了良好局面,但大家必须清醒地认识到,到目前“联保共建”活动在辖区间、行业间、部门间开展得并不平衡,10大行动35项活动项目开展得也不平衡,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,需要我们认真研究和继续不断探索。
一是“联保共建”意识还需强化。个别单位的部分领导还没有真正领会“联保共建”理念的实质,对“联保共建”新思路认识还不到位,理解还不够深、研究还不够透,甚至还比较迷茫,缺乏创新进取意识和钻研精神。表现在工作上按部就班,认为不出问题就很不错了,“联保共建”多此一举,降低了整体工作的水准。特别是对新形势下环保工作出现的新情况、新问题、新要求重视不够,忽视了实事求是、与时俱进,不能紧跟时代发展需要。
二是“联保共建”活动落得不实。个别单位的部分领导,面对“联保共建”的新机制,不知抓些啥、不知怎么抓,存在畏难心理、个别甚至抵触懈怠,缺少积极主动、雷厉风行的劲头和作风。还没有真正用“联保共建”理念统领和指导环保工作,存在着就环保抓环保、就工作抓工作,出现了日常工作与“联保共建”两张皮的现象。在工作推进过程中,传统抓法按部就班、创新实践手足无措,“联保共建”的项目内容还没有完全落位,重点不突出、特色不鲜明、效果不显著。
三是“联保共建”协调联动还不到位。经过不懈努力,“联保共建”引起了各级党委、政府和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。但是,通过各个渠道反映上来的情况看,真正通过“联保共建”这一载体和机制,发动各部门参与,实施联动执法、联保共建,还没有大面积推开,还没有深入到位。各地、各单位对党政主要领导的汇报渗透还不到位、对成员部门的协调沟通还不到位,联保体系还没有真正形成,共建效果还不够理想,“联保共建”长效机制需要继续完善。
四是“联保共建”活动实效需要增强。目前看,日常工作与“联保共建”脱节,统领覆盖不够、融汇贯通不够。有的地方只是包装了联保的“帽子”、装饰了共建的“鞋子”,其内涵和实际没有施展“联保共建”。“联保共建”活动表面化、形式化的问题仍然存在,根本原因在于个别地方、部分领导宗旨观念淡化,为人民服务意识不强,解放思想、创先争优劲头不足,在“联保共建”活动的推动落实上,缺乏持之以恒的韧劲和务实的作风。因此,开展“联保共建”活动,要更加注重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,让群众共享环保理论创新的成果,共享环保工作创新的实惠。
我们必须对当前开展“联保共建”活动所面临的形势有清醒的认识。当然,改变传统习惯、改进固有方法、改善封闭思维,是个艰难的过程。这个过程需要创新、创新需要担当、担当需要理论勇气和实践积累,更需要我们忠党、爱国、亲民的崇高境界。
因此,开展“联保共建”活动,必须进一步坚定“联保共建”的信念,坚定信念,要从以下6个方面去理解:
(一)从科学发展的角度坚定信念,“联保共建”是社会环保大机制
开展“联保共建”活动,就是要建立社会环保大机制,构建资源节约、环境友好的国民经济体系和社会组织体系,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、消费模式的转变、环保管理方式的转变。建立“一个大机制”、“两个体系”、实现“三个转变”、建设“两型社会”,必须以“两个体系”作支撑。实施“联保共建”,能够更好地推动资源节约、环境友好的国民经济体系和社会组织体系建设。从这个意义上认识,“联保共建”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长效机制、是必然要求、是创新实践,是迈向社会环保大机制的必由之路。
(二)从服务社会的角度坚定信念,“联保共建”是社会管理的“孵化器”
开展“联保共建”活动,对企业来说,可以培育社会责任,增强环保意识,实现健康、可持续发展;对环保自身来说,可以提升队伍素质、强化执法能力、提高服务水平;对整个社会来说,可以保护环境安全、化解环境风险、构建人与自然和谐。因此,“联保共建”也是经济发展、队伍建设、社会和谐的“孵化器”。“孵化器”,本义指人工孵化禽蛋的专门设备。后来引入经济领域,这里我们要把它拓展到社会管理。就是要通过“联保共建”,与服务对象、相关部门、社会公众共享空间、共担责任、互利多赢,对企业责任、环保能力、全社会环保意识进行孵化。培育和引导企业经营、队伍建设、社会和谐,推动交流合作、联保共建,降低环境风险和执法成本,履行环保的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职能,实现“三满意”目标。
(三)从顺应大势的角度坚定信念,“联保共建”是最佳载体
环保部门肩负着服务主题主线,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的重任,完成这样一个伟业重任,单靠环保部门的单打独为,难以成全重任,造就伟业。因此,必须组织动员社会上下、方方面面广泛参与,形成“统一战线”和“共同体”,才能事半功倍。而“联保共建”是“统一战线”和“共同体”的最佳载体,联保共建”,是体制机制,保护环境、造福百姓是目的。其中,“联”是联合、“共”是共同,“联共”是组织形式,“保护”和“建设”是目标。
(四)从污染减排的角度坚定信念,“联保共建”是重要抓手
“十二五”减排指标,是刚性约束。“十一五”期间,现行的工程减排、结构减排、管理减排“三大措施”,指标体系、监测体系、考核体系“三大体系”比较完整配套,但新增污染物减排方式方法不多。特别是减排的法律不健全、政策不配套,减排企业不积极、我们环保部门始终在被动作为。在刚性约束和被动作为中,环保部门必须与减排企业“结友建盟”、合作治污减排。通过“联保共建”,约定责任、践行承诺,联合治污、共同减排,从这个角度理解,“联保共建”是污染减排的“重要抓手”。
(五)从监督执法的角度坚定信念,“联保共建”是破难解困的钥匙
收费罚款难、监管有盲区、执法有盲点,这是我们社会的“通病”。企业违法偷排直排、项目未批先建、工程未验先试,这是我们工作中的现状。重点咋突破、难点咋化解、热点咋规避,关键是要探索一个途径,搭建一个平台,建立一套机制。通过“联保共建”的《协议书》、《责任书》的形式,能够与我们的管理相对人、服务对象约定环境保护的义务,明确治污减排责任,必然会达到“先教育、后整改、再处罚”的目的和效果。可以说,“联保共建”是我们环保工作、特别是监督执法破难解困的钥匙。联保严要求,共建明标准,这本身就是宣传教育的过程、监督管理的过程、文明执法的过程,宣传了环保、教育了企业、动员了公众、强化了监督、促进了执法,夯实了环保基础、盘活了环保要素。
(六)从维护形象的角度坚定信念,“联保共建”是桥梁纽带
在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中,重当前、轻长远,重效益、轻环保的现象比较普遍,收费有意见、处罚留积怨的现象更为突出,而我们的政行风、软环境测评,又需要管理相对人、服务对象的评审。如何减少意见、化解积怨,就是要通过“联保共建”加强沟通、化解矛盾、融洽关系、建立友谊。因此说,“联保共建”是争得理解的纽带、赢得支持的桥梁。
三、深化推进“联保共建”活动各项工作
下一步的“联保共建”活动,要继续按照市政府《关于开展“联合保护城乡环境,共建绿色宜居城市”活动实施方案》的部署,认真落实市委、市政府领导的重要批示,围绕“建立一个机制,构筑两个体系,实现三个转变”的工作目标,突出“重在探索落实、重在解决问题、重在取得实效”的要求,进一步深化认识,强化措施,扩大覆盖面、提高辐射力,增强实效性、提升影响力,务求“联保出成果,共建出特色”。希望大家结合工作实际,找准切入点、选准结合点、抓住着力点,推动深入持久开展。
一是要认真落实各级领导重要批示要求。最近一段时间,李克强副总理和省、市领导对我市环保工作,特别是“联保共建”活动,多次作出重要批示。我们要按照领导批示要求,重点在提升执行力上下功夫,深入落实“联保共建”各项任务,态度要坚定,行动要迅速,成立组织,落实人员,争取必要资金支持,扎扎实实抓联保、真心诚意搞共建,使上级决定、决策,领导重要批示落到实处,达到效果。大家要坚决克服畏难情绪,树立多尽一份责任就多一份贡献的精神。我体会,工作都是通过不断学习、不断认识、不断总结、不断研究、不断思考,才找出一些困扰我们多年的难点,或者撕开一个困扰我们多年的口子,既然这个口子我们把它撕开了,就像一个笼子一样,我们就是要敢于冲破这个笼口,不能做笼中的人。现在不是考虑“做与不做”的问题,而是要研究“怎样做”、“如何做好”的问题,下一步工作,要着力解决敢作为、能作为、会作为、作好为的问题。一句话,我们必须在“联保共建”有新突破,力争取得实质性的进展。
二是要用“联保共建”统领环保各项工作。“联保共建”10大行动35项活动,涵盖了全部环保工作内容。我们就是要在“联保共建”中体现出我们的责任,在“联保共建”中发挥我们的作用,在“联保共建”中体现我们的作为,在“联保共建”中锻炼我们的能力,在“联保共建”中实现我们的价值。因此,大家要按照18项部门联合发文的统一部署和要求,把“服务一个大局,抓好两件大事,把握三个重点,强化四项建设,突出五大治理工程”纳入“联保共建”框架和体系内,加大推进实施力度,全面落实任务目标。通过与有关单位和企业签订的《责任书》、《协议书》,将“联保共建”任务目标分解到各有关单位和企业,加强协调、督办、检查和指导,落实各项“联保共建”措施,为全面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履职尽责、竭心尽力,给市委、市政府和百姓交上圆满的答卷。
三是要继续扩大“联保共建”的社会效应。
第一,要增强辐射力。“联保共建”10大行动35项活动,其中有22项活动都应该在辖区内通过《协议书》、《责任书》的形式,同服务对象、管理相对人建立“联保共建”承诺。此次会议之后,请各地、各单位结合实际,缺项补项、缺位补位,深入探索、不断完善,切实增强“联保共建”的辐射力。要注重把握4个关键环节:即宣传是前提,协议是基础,联保是关键,共建是根本。重点抓住7个要素:一是做好请示汇报,求得党政领导的支持;二是搞好沟通协调,征得相关部门的配合;三是强化宣传教育,取得全社会全民的共识;四是签好合约协议,明确联保的要求、共建的标准;五是抓好督导验收,平日要督导、年末要验收、届时要命名,长效机制、贵在坚持、善始善终;六是进行考评奖励,增加活力、激发动力;七是责成专人专抓,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,分管领导要专门抓,抽调精兵强将进入“联保共建”办公室,做到指导有方,组织有力。第二,要拓展影响力。要针对辖区各类违法排污现象、群众反映强烈的企业,在核准事实、审定性质的基础上,出重拳、用实招,分别分类给予“挂牌督办、停产治理、停排限改、缓验限批、严管重罚”的整处措施,对“两高一低”、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,要坚决一票否决,提升“联保共建”的影响力。第三,要提高亲和力。要在“联保共建”过程中,切实体现环保系统上上下下“为科学发展保驾护航”,为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把关服务。对绿色发展、循环经济、清洁生产、低碳生活的企业和项目,要畅通环保绿色通道、提供优质高效服务;对依法合规的在建项目跟踪服务,要督导环保“三同时”制度的落实,及时有效、保质保量履行项目环保验收;对第三产业,特别是中小服务业企业,要主动服务、科学指导、帮助其合法合规健康经营,切实做到“排放要达标、经营不扰民”;对群众环境诉求,要面对面接访、心帖心交流、实打实解决问题,充分体现“环保惠民”的宗旨,尽情发挥“环境卫士”的风采,提高“联保共建”的亲和力。第四,要凝聚吸引力。“联保共建”是我们环保机构与服务对象、管理相对人采取契约的方式,签订《协议书》和《责任书》。我们要求合作方要切实履行协议和责任,我们也必须兑现承诺和义务。对“联保共建”效果好、污染减排贡献大、改善民生责任重、社会环保信誉高的企业,要优先申报国省支持的环保项目、优厚支持环保专项治理资金、优质提供环保遵纪守法信誉证明;对在“联保共建”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县(市)局、分局,处(室)、单位颁发组织奖,给予表彰奖励。从而持续激发创新进取的活力和动力,凝聚“联保共建”的吸引力。第五,要增加感染力。要把“联保共建”作为新机制,开展广泛深入地环保宣传教育。要向全市各单位和广大群众讲清讲透,发动全社会自觉自发地参与,增加“联保共建”的感染力,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。
同志们,开展“联保共建”活动,探索艰辛,创新不易。我们要认清“联保共建”工作形势,坚定“联保共建”的信念,按照“探索环保新道路”和“建设生态文明”的新要求,继续振奋精神,创新探索,深入实践,奋发有为,真抓实干,切实把工作抓细、抓实、抓好,把“联保共建”活动不断推向前进,全力为发展服务,让基层满意;全力为项目服务,让企业满意;全力为民生服务,让群众满意,为科学发展保驾护航,为治污减排履职尽责,为改善民生建功立业,为全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做出环保的积极贡献。